通 知
各有关高校:
按照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 奖励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研究人员来晋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晋财教〔2020〕96号)要求,请各学校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才申请,并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性。请于11月2日前将申请奖励资金的有关材料报厅人事处,经人事处审核汇总后上报。聘用手续及人才到岗时间截至2020年10月28日。同时,请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入职且已领取该奖励人员的缴税统计表,用于向财政申请税款。
今后每年6月10日前和10月10日前分别报送申请材料,聘用手续及人才到岗时间分别截至当年5月31日和9月30日。
联系人:秦 利 陈薇琼
联系电话:3040164 3180724
邮箱地址:rsc@sxedc.com
报送材料清单:
1.学校申请报告
2.《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表》及附件材料(包括引进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劳动合同复印件、一次性生活补贴应缴纳税额等)
3.《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
4.《2020年1月1日以来入职且已领取奖励人员缴税统计表》
厅人事处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