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是在校行政领导下,管理学校人事工作的职能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学校的机构设置和定员、定编、定岗工作;
(2)负责人事统计报表和教职工信息数据采集工作;
(3)负责各类人员岗位分级、审批和聘任工作;负责校内人员调配;负责教职工调动、辞职、延聘、返聘等和军转安置工作;
(4)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6)负责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人才引进规划、人才发展政策制定、人才招聘宣传和实施等工作;柔性人才的引进、聘任和管理;引进人才服务与保障(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管理);
(7)负责学校教师、教辅及其他系列人员任职资格的推荐、评审和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过程中的政策解释,接受处理申诉、举报等;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
(8)负责学校工人技术等级考核与聘任工作;
(9)负责教职工培养、培训、进修等管理工作;负责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在职教师升职培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10)负责各级各类专家的选拔、推荐、申报和管理工作;
(11)负责学校教授级、副教授级、讲师级职称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工作;负责评聘证书的制作、发放和管理;
(12)负责工作证的管理;负责出具教职工在职证明、收入证明、职称证明、婚姻证明及其他与人事部门有关的证明;
(13)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相关工作;负责保健干部的审核和管理;
(14)负责编外用工的管理;
(15)负责在职教职工工资、校内绩效工资的调整和核发工作;负责编外人员工资审批核发工作;负责工资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学校教职工考勤和奖惩;负责处理有关人事方面的来信来访;
(16)负责教师因公伤残鉴定、死亡人员丧葬费、遗属抚恤金的核发;保育费报销;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各种奖励和优待;
(17)负责办理教职工生育备案和医疗费用报销;
(18)负责学校关工委的日常事务;
(19)完成学校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师工作部是在校党委领导下,开展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的专门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1)牵头开展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2)做好师德师风建设规划、考评及教育,以及有关奖励及荣誉称号的评选、表彰和宣传;
(3)负责师德档案的管理工作;
(4)完成学校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离退休办公室是在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管理学校离退休人员的职能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离退休人员的各项政策及学校有关离退休工作的各项规定;
(2)负责对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老干部活动;做好老同志走访慰问工作;
(4)协助亲属做好离退休人员去世后的丧葬事宜;
(5)完成学校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