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一)人事档案管理科
(1)负责本部印章、公函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2)负责本部文书往来、信息发布、报送和网页建设工作。
(3)负责本部年度工作总结的整理、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经费开支的管理等工作。
(4)负责处理有关人事方面的来信来访。
(5)负责工作证的制作、发放和管理。
(6)负责出具教职工在职证明。
(7)负责学校的考勤、年度考核和奖惩工作。
(8)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9)负责学校的机构设置和定员、定编、定岗工作。
(10)负责各类人员岗位分级、审批、聘任工作。
(11)负责人事统计报表和教职工信息数据采集工作。
(二)劳资科(社保科)
(1)负责在编教职工工资、校内绩效工资的调整和核发工作。
(2)负责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生活补助的调整和管理。
(3)负责编外人员工资审批核发工作。
(4)负责工资统计报表工作。
(5)负责出具收入证明、工资介绍信等。
(6)负责教职工残鉴定、死亡人员丧葬费、遗属抚恤金的核发。
(7)负责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及调动、退休等人员的参保手续,办理医疗费用报销。
(8)负责计划生育相关工作,包括办理婚姻状况证明、《生育服务证》等相关证明;办理生育备案和费用报销;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各种奖励和优待。
(9)负责保健干部的审核和管理。
(三)师资科
(1)负责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人才引进、公开招聘,教职工调整、调动、退休、辞职、延聘、返聘等和军转安置工作。
(3)负责教职工培养、培训、进修等管理工作。
(4)负责各级各类专家的选拔、推荐、申报和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6)负责专业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教师、教辅及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任职资格的推荐、评聘和管理工作。
(8)负责调入人员任职资格的确认和聘任工作。
(9)负责学校工人技术等级考核与聘任工作。
(10)负责学校讲师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过程中的政策解释,接受处理申诉、举报等。
(12)负责评聘证书的制作、发放和管理,出具职称证明。
(四)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1)负责对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2)及时向离退休人员通报学校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建议。
(3)组织开展老干部活动。
(4)负责学校关工委的日常事务。
(5)做好老同志走访慰问工作。
(6)协助亲属做好离退休人员去世后的丧葬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