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2020〕8号
关于转发《山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精神的通知》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精神的通知》的通知》(晋教师〔2020〕5 号)文件转发你们,请各部门、各单位组织教职工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精神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把贯彻落实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精神与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师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寄语精神上来,为推进我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规定的学习进度安排和阶段任务,精心安排部署,科学制定方案,持续推动总书记教师节寄语贯彻落实工作落地生效、取得实效。
各部门、各单位于2020年10月9日前将学习贯彻情况以书面形式(盖部门(单位)公章)报文华楼A414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办公室。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精神的通知》的通知》(晋教师〔2020〕5 号)文件请登录学院网站人事处公告通知栏下载专区下载。
中共山西传媒学院委员会 山西传媒学院
教师工作部 人 事 处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