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2019〕19号
山西传媒学院
2019年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及建立师德
档案的通知
根据《中共山西省高校工委 中共山西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通知》(晋教党【2018】58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的通知》(晋教师〔2019〕8号)和《山西传媒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细则(修订)》(山传院发〔2019〕2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保障机制和约束机制,学院组织进行教师职业道德考核。
一、考核对象、内容、时间
(一)考核对象:学院所有在职教师。
(二)考核内容: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等。
(三)考核时间:2019年12月18日—23日。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准确的原则;
(二)坚持教学科研水平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日常考核和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二级教学部门考核的原则。
三、考核方法、程序、公示及报送安排
考核由各学院依据《山西传媒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细则(修订)》(山传院发〔2019〕28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的通知》(晋教师〔2019〕8号)文件要求,对各学院所有在职教师进行考核,将《山西传媒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考核量化指标》表分发给被考核教师所带班级的学生,由班级学生进行打分;没有教学任务的各学院进行打分考核。
各学院进行分数的汇总,将最终考核结果在各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打分评议的《山西传媒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考核量化指标》表纸质版各学院存档,学院师德考核领导组将定期进行抽查。
《山西省高校教师师德档案》由各学院负责建立,由院系和学校共同考核,学校进行监督。档案中个人基本信息和师德承诺书由教师本人填写、签名;师德考核记录中:学年度个人师德总结、学年度个人事项报告、学年度师德方面所获奖励由教师本人填写、由教师所在学院负责核实并签字。
请各学院将《山西省高校教师师德档案》和教师的《山西传媒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考核量化指标》汇总表签字后于2020年1月3日前交至人事处办公室(文华楼A414室)。学院师德考核领导组进行综合考评,确定等次。人事处建立每个教师的师德档案。
山西传媒学院
人事处
2019年12月13日
关于《山西传媒学院2019年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及建立师德档案的通知》补充说明
各学院:
现将《山西传媒学院2019年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及建立师德档案的通知》(人事【2019】19号)作以下说明:
1、师德档案中院系(部门)负责人签字栏为:各学院书记、主任均需签字。
2、考核方式:教师所带班级全覆盖,学生考核与教师考核相结合原则,学生考核结果占30%,教师考核结果占70%。
山西传媒学院
人事处
2019年12月13日
山西传媒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考核量化指标
考核对象: 时间: 年 月 日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测评分
|
总分
|
|
爱国守法(24分)
|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时刻与教育教学工作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
2分
|
|
|
|
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依法履行教师职责。
|
2分
|
|
|
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自觉传播先进文化和科学理念。
|
2分
|
|
|
不准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
|
6分
|
|
|
不准参与赌博、酗酒等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不健康不文明活动。
|
6分
|
|
|
不准参加封建迷信和邪教组织活动。
|
6分
|
|
|
敬业爱生(14分)
|
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增强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以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
|
2分
|
|
|
|
在工作岗位上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恪尽职守、甘于奉献。
|
2分
|
|
|
坚持与时俱进,更新观念、拓宽视野、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职业能力。
|
2分
|
|
|
全面了解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
2分
|
|
|
不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出现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
6分
|
|
|
教书育人(24分)
|
严慈相济,教学相长,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
2分
|
|
|
|
鼓励学生的正当爱好,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注重学思结合,因材施教,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
2分
|
|
|
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更新教育观念,丰富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
2分
|
|
|
不准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辅助材料、书籍和各类商品。
|
6分
|
|
|
不准从事有偿家教,违规从事校外教学、培训辅导。
|
6分
|
|
|
不准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托办私事。
|
6分
|
|
|
严谨治学(20分)
|
弘扬科学精神,尊重科学规律,团结合作,协同创新,不断提高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
2分
|
|
|
|
坚持学术诚信,坚持学术道德,力戒心浮气躁和急功近利,自觉维护知识产权。
|
2分
|
|
|
不弄虚作假,依法和规范引用、借鉴既有成果,不抄袭剽窃,不重复发表自己的科研成果。
|
2分
|
|
|
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倡导和追求开明的学术研究氛围。
|
2分
|
|
|
不准上课时间接听私人电话或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
|
6分
|
|
|
不准擅自停课、缺课、上无准备之课和不布置、不批改学生作业。
|
6分
|
|
|
服务社会(6分)
|
积极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为提高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贡献力量。
|
2分
|
|
|
|
发挥高层次人才和科研成果优势,积极服务和促进学校发展。
|
2分
|
|
|
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积极参与决策咨询、技术开发和科技培训等活动。
|
2分
|
|
|
为人师表(12分)
|
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树立优良教风学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感染学生。
|
2分
|
|
|
|
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言行雅正,以身作则,仪容端方,举止文明。
|
2分
|
|
|
坚持自尊自律,清廉从教。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
|
2分
|
|
|
不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玩忽职守。
|
6分
|
|
|
评定等级
|
|
优秀(90-100分) 合格(60-89分) 不合格(60分以下)
|
|
综合得分
|
|
|
院、系(部)意见:
院、系(部)主任签字: 院、系(部)公章: 年 月 日
|
|
学院考核领导组意见:
组长签名: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